土地的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使用但未签署转让协议土地承包权归谁所有? 村民甲在该村承包了2亩地,在该地用于蔬菜大棚种植了6年后,不愿在种植了,将该承包地和地上以破坏的大棚交由村民乙种植使用但未签署转让合同,乙在种植期间向村委会缴纳了该承包地的承包费,并对蔬菜大棚进行了彻底的修理与扩建并维护至今(长达15年之久)并在该大棚前面加盖了鸡棚,现在该土地被征用,村民甲直接签署了土地征用书并称补偿款由甲所有!请问甲是否有权签署土地征用书?乙可以拿到补偿款吗?能拿到百分之几?
2016-01-02 21:00 想知道告诉我(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6-01-03 23:41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