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其他法律咨询
老板想让我做分公司的负责人,我要承担哪些责任
老板想让我做分公司的负责人,我要承担哪些责任 老板说给员工在广州买社保成本太高了,深圳那边的好像便宜一些,我们到那边注册一个分公司,然后就在深圳买社保,你做分公司的负责人吧。请问老板的这种做法行得通吗,而我又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2011-08-14 23:25 没法人(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长海律师  电话:13991998219  2011年08月14日 23时41分
1、这种做法是明确损害劳动者社保权利的做法,应予以抵制。
2、你支持老板的做法,既害己又害人。
3、责任吗,有人告到劳动仲裁委,你就要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