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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 我当时伤着右手中指第一节了然后我把脚趾头第二个全取下来接手了!现在鉴定结果下来了说是10级赔20000左右!这部分钱是我公司(青岛)给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劳务公司(濮阳)给,可是劳务那边的一部分说要我再做一次鉴定。我想知道那部分具体应该是那里支付?我可以拒绝在做下次鉴定么 ?另外我想知道赔偿金是怎么算出来的底数是多少,因为我这赔偿好像是公司(青岛)给一部分照2100算,另外一部分是那边给(濮阳)照1200算的为什么这两地方的数额(2100和1200)差那么多?
2011-08-14 20:46 faW2728(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8-14 20:47
建议就近找律师维权
2 陈晓云律师  2011-08-15 11:25
十级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7个月的工资),如解除劳动关系还能按当地标准要求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3 武传清律师  2011-08-15 11:32
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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