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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急!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急! 您好,我是上海的。我的情况是这样的,生育基金早已领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公司已发给我,可是现在财务告诉我,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公司是不能发给我的,因为我已领了生育基金了,叫我还给公司。
请问在产假期间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公司发的工资呢?难道领了生育基金就不可以领工资了吗?
2009-08-31 10:56 每日微笑(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8-31 11:19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沪劳保福发[2002]18号)的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从业的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但对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由所在单位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支付。
2 110网律师  2009-08-31 16:51
的确不应该再发放给你了.因为你已经享受生育津贴.
3 李军律师  2009-08-31 17:21
根据法律规定,此情形下,公司的确不需要再支付工资。但法律并不禁止单位支付工资。具体可自行衡量。
4 苏静律师  2009-09-01 09:03
一般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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