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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未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被交警队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八)项处以“每证200元、两证共计400元”行政处罚。但该项是规定“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者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请问交警队这样处罚是否加重了对驾驶人的处罚?能否申请行政复议以撤销?谢谢!
2011-08-14 09:00 xgo6485()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1-08-14 10:43
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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