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违约吗 我于去年给公司签了五年的合同,内容大致是每年支付我5万元的红利,每年支付我一半,如果合同未到期我要赔偿自己拿到钱的双倍,上面写明公司与合同签定后每年七月三十一日进行(第一次预支全部五万,以后如甲方未于乙方正式申请预支上开款项一周内支付,则乙方得提出工作变得之请求,且不视为违约)那我如果与8月10号提出离职请求,算不算违约
2011-08-13 23:34 gPR5440(浙江-嘉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4 22:20
属于违约,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