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 我家共有兄弟3人姐妹3人,1985年分家时,父亡,大姐已出嫁,立有分家协议书,2个妹妹由3人均抚养,两个妹妹一个12岁,一个8岁, 我18岁,二哥20岁,大哥24岁,后因大哥结婚,有1儿子,自称不来抚养,将12岁的大妹交与我抚养,9岁的二妹交与二哥,现已过去20多年,现有生态林补助款若干元,现大哥要2个妹妹的生态林补助款3分之1 ,请问他有没有权拿这3分之1 的补助款吗?
2011-08-13 17:42 周金松(浙江-金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1-08-13 17:56
生态林补助款?是不给谁的呢?
2 李同红律师 2011-08-13 19:08
需要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