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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抵押了东西
我抵押了东西 大约三个月前,我通过朋友,在他朋友那借了5万元现金。每10天要付2500元的利息。我之前每次都按时付了。近这一个月,因为的确承担不起这样的高息。就与对方说了情况。对方却一直要我坚持给利息,不然就告我诈骗。请问,我这样属于诈骗吗?
2011-08-13 02:10 Xis5814(广西-梧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3 09:51
你好,不属于诈骗。正常的民事借贷关系,你们约定的这个利息明显过高,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减少。
具体可电话咨询或办公室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1-08-13 12:35
属于一般民事案件,不可能构成诈骗罪。
3 110网律师  2011-08-13 16:54
你好!
首先你们的利息过高法律是不会保护的,如果你不按约定支付利息当然可以的,所以不存在什么诈骗之说。但对方可以主张同期预期银行价款利率!
具体你可以通过电话或到我律师办公室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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