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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有举办结婚典礼,但没有结婚证,有一个一岁半的孩子,提出离婚会得到什么赔偿,或者损失什么
女方提出离婚:有举办结婚典礼,但没有结婚证,有一个一岁半的孩子,提出离婚会得到什么赔偿,或者损失什么 已经举办过结婚典礼,但男女双方年龄未到,没有结婚证,但已经有一个一岁半的孩子,女方提出离婚,离婚理由是男方出去鬼混,离婚会得到什么赔偿,或者损失什么,孩子又会判给谁?
2015-12-31 09:26 wengmi……(安徽-阜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5-12-31 16:39
未进行结婚登记为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就可以。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是判给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
2 110网律师  2015-12-31 09:38
建议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以便作出全面分析
3 陈晓云律师  2015-12-31 09:39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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