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伪造了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签了被害人的名,还私刻了被害人的人名章,在中国银行把钱取走,银行尽 罪犯是受害人弟妹的弟弟,被害人把储蓄卡交给在中国银行任副行长的弟妹,要把钱转帐到她银行存定期,被害人弟妹的弟弟不知怎么就伪造了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签了被害人的名,还私刻了被害人的人名章,在中国银行把钱取走,前几天被害人急等钱用,要提前部份取款,但被害人弟妹推脱说银行规定定期不能取,但查了相关规定银行有部分提取这一项,最后事情败露,现已报案立案,被害人弟妹的弟弟罪犯潜逃。银行录像显示却是被害人弟妹的弟弟所为,请问律师能追究银行责任吗?这笔钱怎吗追还,诉讼程序是怎样进行,费用多少?钱被卷走了,没什么钱了。。。。不知怎办,急死了
2011-08-12 16:19 qup(江西-南昌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4 07:48
如果是伪造的所有权利证件而办理了手续,可以起诉银行。
2 张绍兵律师 2011-08-17 23:34
请到我办公室来趟,面谈为妥。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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