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纠纷 在 公交车上发生,起因是一个24岁女孩踩到我孩子的没说对不起,我就说她没素质,这样就争吵起来,然后就打起来,我把女孩子的脸抓破了,他说毁容了,要我赔偿
2011-08-12 11:50 uDO3438(河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8-12 12:18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 贾金勇律师 2011-08-12 13:32
你需要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1-08-12 14:57
协商不成,可以让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1-08-12 15:24
赔偿可能免不了了,但建议以后遇事要冷静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