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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人问题
关于打人问题 为了隔壁邻居私房拆除搭建违章建筑并抢占我家公共面积为私有,在我们像上举报他家搭建违章建筑中,受到他们威胁,并召集一些邻居将动手人围住对人员施暴.导致被打人第七根肋骨骨折,当时我们报案寻求警方帮助,公安局态度冷淡,不但不想插手此事还不肯开具验伤单,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无奈开具了张市级医院的验伤单,(离开派出所附近就有很多家医院)并说只能到市里面去验伤.最后在我们十分强烈的反对下才很不情愿的开了附近的医院.这样的问题可否让媒体曝光?现在对方完全否认,说没打过人,骨头是自己断的.因当时在场人都是他们的人并将被施暴人围住,所以没有证人.并且派出所和施暴方是认识的人,请教这事情该如何处理才妥当?
2011-08-11 22:55 小白crys……(上海-虹口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2 08:27
1、媒体曝光可以,但是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被打人第七根肋骨骨折”的情况,一定要求做法医鉴定,一定要求派出所立案,查清楚整个案件的事实,依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 李军律师  2011-08-12 10:29
要求警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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