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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他们还有全力挣吗
立遗嘱他们还有全力挣吗 我的婆婆9年前和别人跑了,我的公公2008年因脑血栓瘫患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都是我们照顾,我有一个小姑子从来都不管。我们家的房子一处是我公公婆婆盖的现在是我老公名子。还有一套是我们盖的,现在想办我公公的名,如果我公公立了遗嘱,把所有的东西都给我爱人,在我公公死后,我婆婆和小姑子还有全力争吗?
2011-08-11 17:20 ARO1047(吉林-吉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马元清律师  2011-08-11 17:25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如果你们将这套房屋写在你公公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屋就是你公公和你婆婆的夫妻共有财产,虽然,你公公立遗嘱将房屋交友你先生继承,但是你公公并不能处分属于你婆婆的那部分财产,因此,你的小姑和婆婆还是有权分割的。
2 110网律师  2011-08-11 17:31
你公公立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处分你婆婆的财产份额无效。遗嘱有效时,小姑子无继承权。
3 110网律师  2011-08-11 17:35
需要你公公和婆婆共同签字确认遗嘱,其他继承人才无权继承。
4 110网律师  2011-08-11 18:06
办在你公公的名下,即成为你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你公公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他自己的一半,不能处分属于你婆婆的那一半。因此,在你公公去世后,你婆婆和小姑子有权力争。故,建议你将你们盖的那套房子直接办在你爱人的名下,以免后患。
5 110网律师  2011-08-14 14:51
毕长明律师解答:
1、房屋在你老公名下,就属于你俩的夫妻共同财产,他人无权分割;
2、若登记在你公公名下,即使立有遗嘱,也属于你公公、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半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确认归你们所有,另一半属于你婆婆的个人财产,你公公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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