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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饭店吃饭因门口有高低导致摔倒一小手指一脚膝盖骨折责任分析
去饭店吃饭因门口有高低导致摔倒一小手指一脚膝盖骨折责任分析 去年9月去 一楼上“上海一号”饭店吃饭楼道是灯光照明,因紧随前一波人进门没见地下 有高低错落(有3公分)和小警示牌,导致摔倒一小手指上钢板膝盖上石膏的骨折事件,目前手指手术二次,询问店方应承担多少?
2015-12-29 13:20 736902……(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郑何顺律师  2015-12-29 13:32
你好,如果有警示牌的话,饭店的责任不大的。当然,还是有希望的。有需要可以跟我联系。
2 颜培卿律师  2015-12-29 13:34
有灯光照明 有警示牌,饭店责任不大,建议协商处理
3 颜莉萍律师  2015-12-29 13:37
个人预判是四六,或者三七,店家责任会大一些。
4 110网律师  2015-12-29 14:07
饭店有一定的过错,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5 李勇律师  2015-12-29 14:08
可以主张
6 110网律师  2015-12-29 14:26
小警示能否引起一般人的足够注意
7 张向锋律师  2015-12-29 16:28
可要求饭店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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