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拆迁后遗产分割中涉及的拆迁安置价和市场价以哪个作为继承人应享有分额的作价?为 老房子1975年建造,父亲1993年过世,当时没有遗嘱也没有遗产分割.老房子的产权是父亲的名字.2007年老房子拆迁按产权置换方式置换一套房子,母亲健在,有一子一女,现女儿要求分割遗产,请问涉及拆迁部分的份额作价应该以2007年拆迁时的安置价还是2011年的市场价为作价依据?
2011-08-11 13:10 施先生012(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1 13:11
是按现在的市场价来分的
2 110网律师 2011-08-11 13:13
按照现在市场价进行分割。
3 李同红律师 2011-08-11 14:20
按现在的市场价。
4 110网律师 2011-08-11 14:23
施先生,你好。
按照你的阐述,老房子应该是作为产权房来产权置换的,那么新置换的房子是可以算作遗产的。作价标准当然是分割时的市场价。
按照你的阐述,老房子应该是作为产权房来产权置换的,那么新置换的房子是可以算作遗产的。作价标准当然是分割时的市场价。
5 陈晓云律师 2011-08-11 16:50
按分割时的价格作为依据
6 张向锋律师 2011-08-11 17:37
按现在的市场价来分割。
7 张峥嵘律师 2011-08-11 21:07
原来遗产未进行继承分割,所得的相关补偿已经全部转化为新房产,因此目前分割也应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作为依据。
8 李军律师 2011-08-12 11:41
当时拆迁安置是拿房子,当然按现值进行分配。
关键是要确定是否有遗产,有多少遗产;
详情,建议预约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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