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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补偿
关于征地补偿 99年时村里调的地,家里当时土地承包合同上是我,我姐,及我父母四个人的地,现在家里的耕地要被政府开发,村里以我和我姐已转非农业为由只按我父母两个人的地来补,也就是少补两个人的地钱。但我在网查了承包法,是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请问村里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合法,我要怎么维护自已的权益。
2011-08-11 12:22 UQN2492(山东-聊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8-11 23:21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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