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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有子女想解除关系(没有分,只有心存感激,希望能看到有帮助的人)
非法同居有子女想解除关系(没有分,只有心存感激,希望能看到有帮助的人) 男方30 ,女方20,在一起非法同居4年,有了一个3岁男孩,没有结婚证,女方16岁被男方提彩礼被父母包办,女方主张“离婚”,今年女方才20岁,毕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男方家里把女方的身份证藏了起来,还说离开就报失踪,不让女方接触任何人,男方有2级残疾,所以男方家里一直不想让女方离开,女方现在很是苦恼 ,不知道怎么办,想走男方家里直接报警,男方家里户口本上女方是男方的妹妹,现在孩子3岁了,户口上孩子是男方的儿子属于父子关系,女方不知道该怎么分开,请求你们帮助一下,在这里本人跪谢了~!谢谢大家能看到这里,希望能帮助一下!
2015-12-28 22:57 252236……(陕西-渭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5-12-28 23:0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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