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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妈妈给他开了一个小吃店,但名字是他的,我们是共同经营的,如果要离婚我可以分到多少
我老公的妈妈给他开了一个小吃店,但名字是他的,我们是共同经营的,如果要离婚我可以分到多少 我老公的妈妈给他开了一个小吃店,但名字是他的,我们是共同经营的,如果要离婚我可以分到多少
2015-12-28 13:13 1111111111(四川-遂宁)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12-28 13:50
您好,可以分割经营期间的收益
2 都燕果律师  2015-12-28 13:18
你好。1、若是婚前开的,那么小吃店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对于结婚后取得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2、若是婚后开的,那么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享有小吃店一半的产权。
3 110网律师  2015-12-28 13:52
你好,可以分割收益。
4 110网律师  2015-12-28 14:00
可以分割
5 刘杰律师  2015-12-28 15:26
你老公那部分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6 汪志国律师  2015-12-28 21:16
该小吃店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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