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6万多人因办理出国务工被中港国际投资集团所骗 我们是“中港国际投资集团”骗巨案几万受害百姓的代表,现将受害情况向政府反映,恳请政府申张正义,维护形象,弥补我们的巨额经济损失。
中港集团是以钟氏家族钟波、钟勇、耿莉为首的犯罪集团,近十年来,从四川省内江市向全国辐射成立三十多家具有公安部,商务部资质的办理出国劳务,技术移民的会员公司形成了一个国内庞大的“出国劳务帝国”。他们利用公安部、商务部给他们审批的出国劳务资质,以高工资,高待遇为旅诱饵,骗取巨额“中介费用”致使我们几万受害百姓的二十多亿血汗钱血本无归,我们强列要求政府主持公道,为民请命挽回我们的血汗钱。
我们上访的理由如下:
一、出国无小事,我们之所以相信中港集团的会员公司,正是因为他们具有公安部、商务部颁发的出国劳务资质,这样我们才向他们的会员公司(四川加海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交纳出国中介费,公安部所体现的是国家法律权威机构,试想国家部委颁发的资质,我们老百姓不相信,那么在这个国家我们老百姓该相信谁?
二、我们本想脱离贫困,才选择抛家离国背井离乡,出国打工,绝大部分是倾家所有,筹措费用,还有一些举债备款,被骗款项如果得不到解决,追责的,夫妻闹离婚的,喝药的等(都有实例),造成很多家庭矛盾重重,社会矛盾重重。
三、全国各地的中港集团出国劳务推荐人也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因为推荐人大部分推荐的都是本土人员,有些还是亲人、亲戚、朋友,事件案发后,这些推荐人出于道义,出于责任,他们四处奔波,讨要款项,从精神到经济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他们还要承受大多数出国劳务人员的不理解,甚至遭到围攻谩骂,威胁、恐吓,好多推荐人有家不能回,造成矛盾重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我们上访目的:
1、政府部门颁发资质,又监管不力,导致众多百姓前赴后继,自投骗网;作为政府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当务之急政府应拔出一定的款项,补偿受害百姓,维护社会稳定。
例:“四川加海”元月份就有大批群众向当地政府举报“四川加海公司”有涉嫌合同诈骗嫌疑,可仅3月份还有辽阳受害者在业务员的催促和哄骗下向“四川加海”打款二期费用60多万元,到现在此款没有追回。
2、钟波、钟勇等人具有加拿大国籍,向国外转移资金的意图非常明显,各地公安机关虽然都相继立案,但对这样一个跨国集团的追逃和赃款追邀,显然够不成合力,希望政府能尽早出面,在钟氏集团还未挥霍转移殆尽之时尽早追邀赃款,把百姓的损失挽回到最低限度。
3、中港集团为了尽到诈骗最大化,不昔把业务员的提成一提再提,业务员为了“奖励”明知加海公司办理不了“出国业务”还恶意动员百姓交纳费用;更有甚者,元月份受害者向中港集团各会员公司开始集结之时,业务员还在招收人员,收取费用,这些业务员已构成共犯。他们的工资和提成也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望能收缴并严罚,补偿给受害人。
从元月份开始,我们从最基层的公安机关、人民政府一直到省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政府多次反映情况,漫长的四个月时间,我们中间的人除了被公安机关抓了14个,又导致十一人喝药,没有付要到被骗款额。
几万个家庭,数十万双眼睛在等待,在盼望,我们相信人民的政府会给人民说话,给百姓作主,挽回我的血汗钱。
中港集团是以钟氏家族钟波、钟勇、耿莉为首的犯罪集团,近十年来,从四川省内江市向全国辐射成立三十多家具有公安部,商务部资质的办理出国劳务,技术移民的会员公司形成了一个国内庞大的“出国劳务帝国”。他们利用公安部、商务部给他们审批的出国劳务资质,以高工资,高待遇为旅诱饵,骗取巨额“中介费用”致使我们几万受害百姓的二十多亿血汗钱血本无归,我们强列要求政府主持公道,为民请命挽回我们的血汗钱。
我们上访的理由如下:
一、出国无小事,我们之所以相信中港集团的会员公司,正是因为他们具有公安部、商务部颁发的出国劳务资质,这样我们才向他们的会员公司(四川加海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交纳出国中介费,公安部所体现的是国家法律权威机构,试想国家部委颁发的资质,我们老百姓不相信,那么在这个国家我们老百姓该相信谁?
二、我们本想脱离贫困,才选择抛家离国背井离乡,出国打工,绝大部分是倾家所有,筹措费用,还有一些举债备款,被骗款项如果得不到解决,追责的,夫妻闹离婚的,喝药的等(都有实例),造成很多家庭矛盾重重,社会矛盾重重。
三、全国各地的中港集团出国劳务推荐人也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因为推荐人大部分推荐的都是本土人员,有些还是亲人、亲戚、朋友,事件案发后,这些推荐人出于道义,出于责任,他们四处奔波,讨要款项,从精神到经济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他们还要承受大多数出国劳务人员的不理解,甚至遭到围攻谩骂,威胁、恐吓,好多推荐人有家不能回,造成矛盾重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我们上访目的:
1、政府部门颁发资质,又监管不力,导致众多百姓前赴后继,自投骗网;作为政府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当务之急政府应拔出一定的款项,补偿受害百姓,维护社会稳定。
例:“四川加海”元月份就有大批群众向当地政府举报“四川加海公司”有涉嫌合同诈骗嫌疑,可仅3月份还有辽阳受害者在业务员的催促和哄骗下向“四川加海”打款二期费用60多万元,到现在此款没有追回。
2、钟波、钟勇等人具有加拿大国籍,向国外转移资金的意图非常明显,各地公安机关虽然都相继立案,但对这样一个跨国集团的追逃和赃款追邀,显然够不成合力,希望政府能尽早出面,在钟氏集团还未挥霍转移殆尽之时尽早追邀赃款,把百姓的损失挽回到最低限度。
3、中港集团为了尽到诈骗最大化,不昔把业务员的提成一提再提,业务员为了“奖励”明知加海公司办理不了“出国业务”还恶意动员百姓交纳费用;更有甚者,元月份受害者向中港集团各会员公司开始集结之时,业务员还在招收人员,收取费用,这些业务员已构成共犯。他们的工资和提成也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望能收缴并严罚,补偿给受害人。
从元月份开始,我们从最基层的公安机关、人民政府一直到省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政府多次反映情况,漫长的四个月时间,我们中间的人除了被公安机关抓了14个,又导致十一人喝药,没有付要到被骗款额。
几万个家庭,数十万双眼睛在等待,在盼望,我们相信人民的政府会给人民说话,给百姓作主,挽回我的血汗钱。
2015-12-27 20:17 maidou……(湖北-武汉)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