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我朋友被别人骑摩托车撞了、之后对方在出事后在医院交了2000元住院费、同意照顾病人住院期间的生活饮食
我朋友被别人骑摩托车撞了、之后对方在出事后在医院交了2000元住院费、同意照顾病人住院期间的生活饮食 我朋友被别人骑摩托车撞了、之后对方在出事后在医院交了2000元住院费、同意照顾病人住院期间的生活饮食、可是照顾了大概三天就不来了、打他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接电话、找他人也找不到、住院住了37天才出院、现在想告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交通责任认定是对方的全责、他的摩托车户主好像不是他本人、在别人那里买的、希望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2015-12-27 20:17 1832317705(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5-12-27 20:24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