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的保安打人 因为从工厂带走2包打印纸,被保安追出去打,事后保安说怀疑偷东西,没有出门证。实事是有领导开的拿打印纸的条子。保安还说我也不知道你不是工厂的人,请问这符合法律吗?
2011-08-10 08:14 Zjj6043(河南-洛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0 08:17
你可以起诉侵权,要求赔礼道歉等。
2 110网律师 2011-08-10 08:35
1、殴打他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2、报案,要求派出所处理,并要求赔偿损失,不赔,起诉。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报案,要求派出所处理,并要求赔偿损失,不赔,起诉。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 110网律师 2011-08-10 21:25
即便工人偷盗工厂产品,保安也没有对其殴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