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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一年不回家,妻子孩子没有生活来源,不得以变卖家中电器家具作为生活费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一年不回家,妻子孩子没有生活来源,不得以变卖家中电器家具作为生活费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一年不回家,妻子孩子没有生活来源,不得以变卖家中电器家具作为生活费。现在丈夫起诉离婚,说我私自变卖财产,要我返还变卖家当,我需要返还给他吗?
2015-12-27 06:33 ask201……(河北-唐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12-27 06:35
不需要
2 孙新律师  2015-12-27 19:10
不需要,婚后取得财产还可以均分
3 孙新律师  2015-12-27 20:16
你好,能够证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且出卖电器的所得用于家庭生活支出的,无需返还。
4 姚志国律师  2015-12-28 10:01
需证实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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