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保险交付问题 我产假歇了六个月,4个月的假期是规定的,另两个月是经领导批准的,但公司只给缴纳前4个月的保险,后两个月的都有自己承担,这样合理吗,劳动法有没有这方面具体的规定?
2011-08-09 11:22 OSN1732(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8-10 04:00
不合理。应当由单位承担。
2 孙新律师 2011-08-09 11:29
公司做法不合法,假期期间员工享有社保。
3 赵亮律师 2011-08-09 11:34
不合理,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4 孙新律师 2011-08-09 15:49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应足额缴纳保险。你的假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公司需要缴纳。
5 陈晓云律师 2011-08-09 16:17
不合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都应交社保。劳动法100条。
6 110网律师 2011-08-09 17:00
公司做法不合法,休假期间公司仍然应该缴纳社保
7 齐志龙律师 2011-08-10 06:42
公司做法不合理,可以要求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