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工商查询法律咨询
工商部门对我店的处罚是否合理
工商部门对我店的处罚是否合理 我开的是汽车修理店(门面房)刚开没多长时间今天工商部门来人查我的店面,问我有么有营业执照?我说没有正在办,工商得人就说要罚款2万,我说正在办理给工商的人说好话最后罚了1000元还拉走了我的修理器械,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了!请问工商部门应不应该先警告一下让我赶紧办理,如果他们警告了我还没办理,哪我无话可说!可工商的人直接就罚款!还有他们罚了款是否应该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谢谢.....
2011-08-09 01:11 guojun……(陕西-咸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8-21 21:35
应该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 康治斌律师  2011-08-09 07:4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2,应该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3,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