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 2004年与安徽男子生一男婴,那时我还没有到结婚的法定年龄,2005年分手,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我每月出300抚养费。一直到今年我结婚了,又有了孩子,之前的事情我没有告诉现在的丈夫《自由职业》,因为怀孕的关系,我不能上班了,支付不了抚养费,我曾与他谈过等孩子出生从新上班2个月一次付清前面欠的抚养费。他不肯说我就想抵赖抚养费,还要到法院告我。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
2011-08-08 12:48 蔡文文(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08 14:44
这个建议你和他协商为好。
2 陈晓云律师 2011-08-08 21:42
有生效判决的,并提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会强制执行
3 fqad律师 2011-08-08 22:05
法院会的,建议协商解决。
4 孙旭权律师 2011-08-09 18:37
提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会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