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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下,我父亲在上班的时间因为工作的事情被打了,造成消化道穿孔三处
你好,咨询一下,我父亲在上班的时间因为工作的事情被打了,造成消化道穿孔三处 你好,咨询一下,我父亲在上班的时间因为工作的事情被打了,造成消化道穿孔三处,上颌缝针8针,脑震荡等伤,现追究肇事人责任,还可追究单位责任吗?关于肇事人和单位的赔偿金额如何核算?我父亲58岁,在单位退休后返聘在公司上班的,属于临时工。谢谢
2015-12-24 21:01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5-12-24 23:49
不属于工伤,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父亲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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