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是公司一名员工,公司老板原来联系送煤的供应商,后有三万多元余款未付清
我是公司一名员工,公司老板原来联系送煤的供应商,后有三万多元余款未付清 我是公司一名员工,公司老板原来联系送煤的供应商,后有三万多元余款未付清,结算的时候老板不在,让我给供应商出具了一份结算证明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上面有我的签字,现在才知道公章是伪造的,现在供应商起诉我,我就是一打工的,我有充分证据能证明我就是一名普通的员工,我能赢吗?
2015-12-24 10:40 ask201……(安徽-芜湖)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5-12-24 14:09
证据是否充分,需要法院来认定
2 张炎律师  2015-12-24 11:40
可以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5-12-28 08:48
一般情况下你非购销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欠款应由公司承担,具体还要看你给供应商出具的结算单约定。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