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分居两地,女方提出离婚的话,财产分割,女方要不要赔偿 结婚一年分居两地,女方提出离婚的话,财产分割,女方要不要赔偿结婚前的彩礼
2015-12-24 10:21 ask201……(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5-12-24 10:32
这要看彩礼的证据和金额
2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12-24 10:59
1、返还彩礼的情况,是否可以住在,可以结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判断。
2、具体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具体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 颜培卿律师 2015-12-24 10:23
不需要。 我的补充: 2015-12-24 10:24
如果婚后一直没有一起居住的话,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4 110网律师 2015-12-24 10:32
婚后若已经共同生活,不需要返还彩礼。
5 110网律师 2015-12-24 11:03
有过共同生活,就不需要返还。
6 李勇律师 2015-12-24 11:14
可以要求
7 110网律师 2015-12-24 13:13
婚后财产依法分割,婚前交付的彩礼是可以考虑要求返还部分的。
8 潘怀宣律师 2015-12-24 13:26
不需要赔偿、
9 110网律师 2015-12-24 17:19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存在一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钱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