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问题 我和我老公2009年10月结婚的,但实际领证是2010年10月,这将近两年的时间我一直在为这个家还债,如果我提出离婚可以追回我之前所为他还的钱吗?(当然是没有任何字据借条的,这些债务都是他在外面的赌债,结婚之前就赌,婚后还是如此)是否有相关法律的说明?如果追讨我需要采取什么洋的有效方法,谢谢!
2011-08-07 17:56 IHk8326()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8-07 17:56
你需要举证证据
2 马勇律师 2011-08-07 18:04
没有证据但对方认可的,可以要求返还。
3 110网律师 2011-08-07 18:14
2010年10月前替还款部分可要求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