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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干年前父亲准备在农村建房结婚,因姑姑一人无力建,要求和弟弟合伙建房
您好!若干年前父亲准备在农村建房结婚,因姑姑一人无力建,要求和弟弟合伙建房 您好!若干年前父亲准备在农村建房结婚,因姑姑一人无力建,要求和弟弟合伙建房,于是父亲将建房的材料都投入到和姑姑合伙建房中。之后,父亲在二楼结婚,一家人都生活在二楼。后父亲因病离世,房子面临拆迁。姑姑一家赶母亲走,采取各种手段。后姑姑象征性补一万给母亲说还建房借的钱。请问当初合作建房事实能被承认吗?作为生活了二十多年的老宅,在拆迁中母亲有何权利?
2015-12-23 14:22 ask201……(湖北-荆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2-23 14:29
您好,房屋是属于您的父亲和您的姑姑共有的,您可以要求对房屋享有共有权,请求姑姑予以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5-12-23 17:09
你好,要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产权登记为你父亲和姑姑二人,则为共同共有,你父亲和姑姑共同获得拆迁补偿,你父亲的那一份作为遗产为你家人所继承。如果没有登记产权,可能就比较麻烦,需要通过诉讼予以确认了。
3 万安松律师  2015-12-23 17:42
有权拒绝,可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属2家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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