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引起伤害 我骑车压到一只狗,狗主人用钝器将我右前臂打伤,留下2厘米×2厘米的伤口,并流血。请问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1-08-07 07:10 longmu……(江苏-南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宰宇律师 电话:15002325303 2011年08月07日 08时18分
没有构成轻伤以上伤情,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第二十八条 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第二十八条 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2 王成军律师 2011-08-07 07:13
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狗主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3 张 静律师 2011-08-07 07:16
需要先报警,再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及以上的话,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4 陈晓云律师 2011-08-07 11:57
报警验伤,构成轻伤以上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