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给予吊销许可证,就不需要再写上给予警告了,这样的说法对吗?
给予吊销许可证,就不需要再写上给予警告了,这样的说法对吗?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人说:给予吊销许可证,就不需要再写上给予警告了,这样的说法对吗?为什么】感谢您拨冗回复
2011-08-06 14:16 Vyo1821(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8-06 14:32
这种说法不正确的
2 110网律师  2011-08-06 15:48
是的。属于二种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