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地分割 你好,请问下之前合伙经营一铸造厂,场房用地民自己买下来的,现拆伙,经当地政府人员调解达成协议一人得上厂区,另一得下厂区,中间用围墙砌起,具体位置政府人员拍照证明怕有纠纷,但协议上没写明照片上的位置。由于土地是合伙时以厂的名议购得,协议上写了一条土地证上面积双方平分,当时只表示土地证的划分,并不是实际使用土地面积的划分。现下厂区人觉得自己厂地小了要反悔说当时拍照下来的围墙砌点不是这,要向上推进三米。他说协议上写了土地证面积双方平分。如果当地政府人员过来证明当时确定的围墙位置我们可以就此动工砌围墙吗?
2015-12-22 16:18 shirly……(江西-宜春)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