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事故六级伤残该怎么赔偿 我驾驶微型轿车有驾证,保险只交了交强险。与对方一辆电动车相撞,对方右小腿粉碎性骨折,膝10公分处截肢。交警认定责任同等,鉴于我为机动车,责任我为6.对方为4,。我想问一下浙江的六级伤残赔偿金为多少,其它的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等等。尤其假肢安装以多少为标准呢,期间假肢维修费要多少,对方59岁,假肢按几年算呢.如果对方的电动车为超标车,是不是属无证驾驶,是不是可以做鉴定,如果鉴定为机动车,那属于无证驾驶吗?那责任会不会重新定?望各位律师详细告知,谢谢
2011-08-05 22:55 王小帅123……(浙江-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8-06 06:01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08-06 15:48
每个人的情况不尽相同的,要根据相应的证据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