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十周岁不到,上小学四年级,带了杯热水到学校,结果课间被同学不小心打翻 我女儿十周岁不到,上小学四年级,带了杯热水到学校,结果课间被同学不小心打翻,由于课间混乱,不知道是谁打翻的,现在两脚后侧被烫伤,在家休养了半个月,我想问,学校有赔偿责任吗?学校曾表态没有赔偿,也不存在赔偿,请帮忙
2015-12-22 11:08 ask201……(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5-12-22 11:34
存在赔偿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12-22 12:53
学校如果证明自己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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