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 我的朋友十年前在一次聚会喝酒后参与了一次打架,伤者最后证实面部被打伤,落下一道疤。当时伤者家属已经报案,但未找到主案犯,而且参与人一个都未被抓住。公安只掌握了几个人的名字,其中不包括我朋友。案子也就一直拖了下来。十年中他听说公安也去个别人家中找过人都未找到。十年后的今天突然公安又开始找人,我朋友非常烦恼,好几次和我说过想自杀,我怕他出事只好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找您咨询。按照法律他的事情算超过公诉期了么?如果超过了本人还应负什么法律责任呢?如果被抓到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急求解答。对您的解答将从内心感激。谢谢
2011-08-05 18:49 lihai1……(山西-阳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8-05 19:15
当初立案,就没有追诉期了,司法机关可以无限期追究责任,可以自首,退赔,争取从轻处罚
2 孙新律师 2011-08-06 16:58
可以自首,对对方的损失积极理赔,争取从轻处罚
3 李同红律师 2011-08-11 23:09
可以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