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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东在8月签买房合同,合同规定9月30过户并且12月底我可以入住。我通过中介介绍的银行办理贷款,
我和房东在8月签买房合同,合同规定9月30过户并且12月底我可以入住。我通过中介介绍的银行办理贷款, 我和房东在8月签买房合同,合同规定9月30过户并且12月底我可以入住。我通过中介介绍的银行办理贷款,后来由于银行员工离职且中介沟通不利导致我的贷款流程推进很慢,到12月底才可以放款。房东说他等着我的钱用于自己买房,由于我的钱到位晚了三个月,他自己借钱买房。因此他要我承担4万5的垫资利息,并且要次年5月才能搬出。我在11月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请问这个费用我是否必须承担?中介有没有责任一起承担?
2015-12-21 22:39 1580070750(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可红律师  2015-12-21 22:41
你不用承担,可以要求其按时交付房屋
2 110网律师  2015-12-21 23:00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3 常路律师  2015-12-21 23:01
您好,不用承担
4 孙新律师  2015-12-22 08:14
您好!需要看合同约定?如需帮助,可携带材料当面咨询。
5 陈晓云律师  2015-12-22 10:00
买方逾期付款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6 徐卫东律师  2015-12-22 10:03
你好,这种情况,你不需要承担的,可以要求其按时交付房屋
7 申维丰律师  2015-12-22 11:36
您好,不用承担,如需要进一步帮助,请来电咨询!
8 赵江涛律师  2015-12-23 20:50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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