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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款吗?
请问律师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款吗? 夫妻离婚后、另一方在离婚三十几天后又补写一张承诺书、愿意支付对方的生活费、不过写的是每月、没有写一次性、一直付到2015年、请问律师、如果打官司要求一次性支付、法院受理吗?因为后面的时间没到、这个要求能行吗? 在问一声:夫妻离婚后不存在夫妻关系了、如果在写承诺书法院受理这个承诺书官司不能运用了婚姻法了吧?请问法院会用什么法律条文制约写承诺书的人?
2009-08-25 19:31 DJAtjd……(上海-宝山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8月25日 19时34分
 
 一次性支付的可能不大。
2 110网律师  2009-08-25 21:38
1、对方受其出具的承诺书的约束,而你如果不同意承诺书的内容,则可以不理会。
2、从你的描述看,你与对方可能是协议离婚。如果你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对方向你一次性支付生活费的,你可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离婚协议履行义务。
3 李军律师  2009-08-26 15:41
按承诺书履行,除非对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4 110网律师  2009-08-26 16:41
原来约定的是分期,要求一次性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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