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了需要付刑事责任吗? 有一朋友开货车,证件齐全,正常行驶,绿灯时通过转弯,有一男子62岁电动车骑的特别快直行闯红灯,撞到朋友大货车后保险杠上没有当场死亡,但由于车身太大,又是转弯,车主没有看到继续向前行驶二十米发现,停下,立即打急救电话后报警,但伤都经抢救死亡,事故发生的时候由于车身较大摄像头没有拍到车后半部份,经鉴定车主为全责,是因为人不是当场撞死的,是拖死的,定个全责,家属那边赔偿经商议赔偿60万,为车主开车的那家公司赔偿的,像这种案件车主还会判刑吗?急求,因为死者那方家有势力,车主为外地打工去的,有目击证人当时都说看到了骑电动车的人借别人车骑的飞快自己撞上去的,但当车主家属去问要去作证的时候都胆怯了,都说没看见,怕被死者家属报复。这种会被判刑吗?谢谢大家希望有人能解答我,谢谢。
2011-08-05 16:23 穷人没有理(安徽-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05日 16时29分
你好,既然驾驶员负全责,肯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已经对被害人家进行了民事赔偿,可以对驾驶员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