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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离婚有七年了小孩是判给他的,我们是协议的不付生活费可是没说过
我跟我老公离婚有七年了小孩是判给他的,我们是协议的不付生活费可是没说过 我跟我老公离婚有七年了小孩是判给他的,我们是协议的不付生活费可是没说过,我不能看小孩啊我该怎么办,
2015-12-21 18:26 ask201……(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5-12-21 18:40
协商不了,可以探视权诉讼
2 李勇律师  2015-12-21 18:42
请求探视权
3 110网律师  2015-12-21 18:56
你有权探视小孩。
4 李军律师  2015-12-21 21:15
你是说想看孩子吗?
你是有探视权权的,如果不让你看,你可以起诉主张你的探视权。委托律师处理。
5 崔华律师  2015-12-21 21:47
可以要求探视权的
6 110网律师  2015-12-22 15:45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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