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财产纠纷 基本情况如下:
1. 夫妻二人育有一女,女儿1990年8月生。
2. 因男方出轨,夫妻双方于2002年协议离婚,离婚证上的协议内容包括:(1)子女安排:女儿归女方,男方出抚养费:100元/月;(2)财产处理:房子归女儿,家中财产归女方,男方只带随身衣服、被褥及日用品;(3)其他协议:允许男方暂住女儿住房。
3. 本案中涉及的房屋为旧时的自建住房,离婚时没有产权证明。房屋为婚前男方出资盖好,自中间隔开,右半部分分给男方,左半部分分给男方弟弟。本案涉及的房屋为右半部分。
4. 协议离婚后,根据协议,该房屋归女儿所有,女方及女儿迁出后,男方暂住其中。大约2008年,房屋划入拆迁范围,男方未通知也未经女儿同意,自行在原房屋基础上加盖两层,并置换了(至少)两套楼房。置换后未曾通知女方及女儿,至今不知道置换前是否男方私自对原房屋办理了产权证,也不知道置换后的楼房产权证为谁的名字(可能为男方,也可能为男方母亲)。
5. 离婚后,男方再婚并育有一子。自离婚后,从未支付过女儿任何抚养费,也从未看望过女儿。
请问:
1. 对于置换后的房屋,女儿是否拥有权利?权利有多少?
2. 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3. 本案是否有其他权利可以追索?
1. 夫妻二人育有一女,女儿1990年8月生。
2. 因男方出轨,夫妻双方于2002年协议离婚,离婚证上的协议内容包括:(1)子女安排:女儿归女方,男方出抚养费:100元/月;(2)财产处理:房子归女儿,家中财产归女方,男方只带随身衣服、被褥及日用品;(3)其他协议:允许男方暂住女儿住房。
3. 本案中涉及的房屋为旧时的自建住房,离婚时没有产权证明。房屋为婚前男方出资盖好,自中间隔开,右半部分分给男方,左半部分分给男方弟弟。本案涉及的房屋为右半部分。
4. 协议离婚后,根据协议,该房屋归女儿所有,女方及女儿迁出后,男方暂住其中。大约2008年,房屋划入拆迁范围,男方未通知也未经女儿同意,自行在原房屋基础上加盖两层,并置换了(至少)两套楼房。置换后未曾通知女方及女儿,至今不知道置换前是否男方私自对原房屋办理了产权证,也不知道置换后的楼房产权证为谁的名字(可能为男方,也可能为男方母亲)。
5. 离婚后,男方再婚并育有一子。自离婚后,从未支付过女儿任何抚养费,也从未看望过女儿。
请问:
1. 对于置换后的房屋,女儿是否拥有权利?权利有多少?
2. 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3. 本案是否有其他权利可以追索?
2015-12-22 11:09 wanxin……(山西-太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12-22 11:23
先去了解拆迁情况及产权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