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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摔伤工人,请问下医疗责任怎么划分
农村建房摔伤工人,请问下医疗责任怎么划分 我家自建1层平方,所有的木工活包给了A ,A需要工人帮忙的时候,由A自行负责请人。在商谈报酬的时候,按我们当地的习俗约定,按工时结算,一天150/人。 现在A本人在具体施工的时候,在非常危险的情况下,并且我母亲警告过的情况下,坚持爬上楼顶,然后摔伤,现在医疗费用将近3万,我已经垫付了2万3,后面还需要持续医疗。 我想咨询下,在这个事故当中,我作为业主,究竟要负到多大的责任。包括后面的费用,该按什么比例去商谈才是正确的。 劳烦大家费心帮我讲解一下,谢谢
2015-12-21 17:23 whitef……(湖南-常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12月22日 08时54分
1、农村两层(含两层)以下的房屋建设属于一般承揽合同而非建设工程合同,并不要求施工人具有施工资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您说的情况,您可以不承担或少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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