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号早上7:45我骑电动车上班(后座带了一个同事42岁)在过十字路口时和同时上班的电动车相撞 12月5号早上7:45我骑电动车上班(后座带了一个同事42岁)在过十字路口时和同时上班的电动车相撞,因当时离厂里有几米远厂里保安就把车给我推进厂了(厂里副总、生产经理、部门主管都来现场了的)我当时受伤了人去医院了,出院后去交警划分责任时交警划了同等责任。请问我这算工伤吗?
2015-12-21 16:41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12-21 19:51
您好,属于工伤。
2 110网律师 2015-12-21 16:43
你好,上下班途中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视为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
3 都燕果律师 2015-12-21 16:43
你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上述法条和你的描述,不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上述法条和你的描述,不属于工伤。
4 沈辉律师 2015-12-21 16:48
你好。1、若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2、建议去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时申报工伤。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按照实际情况计算。4、若用人单位未投保,则需要支付与工伤保险金相应数额的补偿金。
5 李小利律师 2015-12-21 16:57
您好,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上下班途中,只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工伤。 我的补充: 2015-12-21 16:57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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