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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可以起诉对方吗?
在异地可以起诉对方吗? 朋友向我借钱,可是他是沈阳的我是山东的 每次借钱都是我用银行汇款,但是我有每次汇款的单据这样我可以在山东起诉他吗?我有汇款的单据算是凭证吗?
2011-08-05 12:18 han032……(山东-莱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05日 15时5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批复:“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沈阳是被告所在地,山东是汇款地即合同履行地,两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你可以在山东起诉。
2 孙新律师  2011-08-05 12:30
可以在当地起诉,汇款单据是否可作为案件证据需要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3 谢玉滨律师  2011-08-05 15:20
你应当在沈阳起诉。
4 潘月华律师  2011-08-05 18:04
可以在你汇款地起诉。根据我国相应法律,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5 亓桂凤律师  2011-08-06 10:14
你好!你可以在山东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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