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的孩子17岁,因为说了一个同校学生的一句闲话,被另一个同学叫到寝室殴打
我的孩子17岁,因为说了一个同校学生的一句闲话,被另一个同学叫到寝室殴打 我的孩子17岁,因为说了一个同校学生的一句闲话,被另一个同学叫到寝室殴打,当时是二个人殴打,一个人旁边看,我孩子一直没有还手,他们皮带抽,拳打脚踢把我儿子打到阳台。导致我的孩子左眼缝针40余针,长度是5.3公分,左眼内眼眶骨折,鼻子左侧骨折,胸骨骨折待排。法医竟然认定是轻微伤,我们不服再鉴定还是轻微伤。更可恨的是派出所竟然只拘留其中一个18岁的,只拘留的5天。另一个是17岁就不拘留了。请问现在这是什么世道!
2015-12-20 23:19 ask20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5-12-20 23:21
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2 李庆标律师  2015-12-21 09:08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3 潘怀宣律师  2015-12-21 10:50
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如果刑事的走不通,你这边最好是通过民事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伤残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