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政府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商谈补偿标准时,是否应出具相关文件给被征地人
政府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商谈补偿标准时,是否应出具相关文件给被征地人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今年四月底丈量房屋面积,八月一日开始商谈补偿标准,副乡长带队几乎每天白天或到晚上十一点多,十多人在我家商淡补偿问题,楼房面积510元每平方米,是否该出具相关文件给我家看,甚至给一份文件或相关补偿的书面材料绐被征地人,他们连演算过的草纸都每次带走不肯留下,因为我们是农民不可能知道补偿标准,听说国家今年出了新标准,象我家能否参照新补偿方案?因政府现强行用09年标准执行,地方政府新方案未知有无出台?能否在09年的标准上适当提高点?因据我所知09年房价每平米1900元今年涨到每平米4200元,现物价飞涨失地农民生存较艰难
2011-08-04 23:27 小龙(湖南-岳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尹利兵律师  电话:18201066279  2011年08月05日 09时31分
征收人应当向被征收人公示或出示有关补偿标准的文件或规定,以及具体的补偿依据等材料,不然程序上就不合法,建议维权。
我所专业代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案件,可先上我所网站了解一下,有需要再联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