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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在三乡镇于2015年12月3号入厂开始上班,工作岗位是司机
您好,本人在三乡镇于2015年12月3号入厂开始上班,工作岗位是司机 您好,本人在三乡镇于2015年12月3号入厂开始上班,工作岗位是司机,因了解到厂方加班不算加班费(一天工作八小时以的工作时间,即正常工作时间在厂出车送货回来时间也超过法规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时不计加班费),也得到了厂方负责人的正确得复,而觉得不合适而于2015年12月19号(共工作16天)向厂方口头和书面辞工,但厂方负责人却以不接受我辞工为由,说不用我辞工,要我自己走,说我不做就是自动离职,是自离,不给我工资,不再给我入厂上班,请问我这样情况是否真的没有工资?如果有我应如何做?那个部门可以为我解决这问题?
2015-12-20 20:43 杨司机(广东-中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2015-12-20 22:04
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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