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中的第十四条(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中的第十四条(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我想问的是“按照合同据实结算”并没有时间限制,开发商数年不给业主结算。开发商应不应该支付利息?如果应该支付利息依据是什么?谢谢!
2015-12-20 09:27 高慧心(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5-12-20 09:31
答:1、不支付;2、有约定,或者起诉后,法院判决支付利息。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5-12-20 09:35
可以发函要求结算
3 潘建强律师 2015-12-20 09:55
你好,按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