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朋友4500元 上个星期去一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家玩 ,和她开玩笑把她钱夹拿走了,里面有850元现金,一个黄金戒指,还有张银行卡里面有2300元。一共折合人名币4500元。没想到她没有看到我拿她的东西。于是便心生邪念据为己有。后来朋友发现自己东西丢了就报了案。我得之后便告诉她是我拿的并且把东西都还给了她。并且投案自首。可是警方已经介入,被害人撤不了案。我现在还是一名大学生,因为一时贪心犯了错误,请问我会收到如何的处置?学校会不会知道这件事?我还能不能上学?
2011-08-03 10:14 wuqing……(黑龙江-鸡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03 10:46
1、你构成犯罪了,盗窃罪。
2、初犯,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卡里面的2300没有取出来,可以请求派出所给予宽大再宽大处理,也许可以就这样过去了,毕竟是学生。
2、初犯,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卡里面的2300没有取出来,可以请求派出所给予宽大再宽大处理,也许可以就这样过去了,毕竟是学生。
2 李同红律师 2011-08-03 10:54
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如果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15条、130条的规定,可能没有办法撤销案件。
3 2011-08-04 20:06
已经构成了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