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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问题
集体企业问题 一九七九年由生产队投资兴建的企业,八五年"农转非"生产队合并成现在的居委会,八七年由县劳动部门认定为大集体企业.零三年为当时的在职和退休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并把在职职工分流到其他单位工作.请问:以前生产队的农民现在有权来经营管理这个企业吗?
2011-08-03 06:58 zt127(安徽-蚌埠)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03 07:15
由村委会来管理
2 胡志会律师  2011-08-03 08:38
你好,现在由村委会来管理企业。
3 陈晓云律师  2011-08-03 19:21
企业职工
4 李同红律师  2011-08-04 21:20
由村委会来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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